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任务分工
根据市委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安排10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对各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公安局党委开展提级巡察。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授权10名同志分别担任本轮巡察的市委巡察组组长。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松敏,副组长赵金生、刘晓莹、王磊,巡察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司法局党组,并上下联动统筹各县区巡察机构对本县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司法局开展巡察。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红霞,副组长姚天东、张宁、王磊,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并上下联动统筹各县区巡察机构对本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孙坤,副组长王好俊、晋小雁、蒋涛、赵亮,巡察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老城区公安局党委、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孟津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席建强,副组长陈帅武、杨晓冬、蒋涛、王磊,巡察新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新安县公安局党委、宜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宜阳县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陆玉香,副组长王飞云、范静鸽、赵艳辉、赵亮,巡察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汝阳县公安局党委、涧西区人民法院党组、涧西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刘军民,副组长柴江涛、陈念鹏、雷池、王磊,巡察瀍河区人民法院党组、瀍河区公安局党委、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偃师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袁如豪,副组长郑勇、李西萍、胡亚蕾、孙碧云,巡察伊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伊川县公安局党委、洛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洛龙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八巡察组,组长刘云,副组长孟江涛、赵艳辉,巡察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伊滨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九巡察组,组长张天飞,副组长冯永仁、宋正国、胡亚蕾、雷池,巡察洛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洛宁县公安局党委、西工区人民法院党组、西工区公安局党委。
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刘同聚,副组长杨智伟、李桂祥、赵艳辉、孙碧云,巡察嵩县人民法院党组、嵩县公安局党委、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栾川县公安局党委。
(洛报融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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