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出台30项措施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近日,洛阳市委组织部从七个方面明确30项具体措施,推动各级组织部门主动履职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30条措施”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组织部门职能职责转化为具体任务、具体措施。
“30条措施”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纳入干部培训,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员干部提出学习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悟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互联网+智慧党建”融平台、党建网、党建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日常学习,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30条措施”强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务实作风落实落细,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各级组织部门要督促县(市、区)委组织部长以及乡办组织委员深入一线,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当地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0条措施”明确,各级组织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择优选派党员、干部、人才到防控一线锤炼本领、砥砺品质。坚持在防控一线通过“三看三听”考察识别干部,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看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情况,看重点环节工作落实情况,看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听单位党组织的评价;听对工作推进、关键数据掌握情况;听同事和基层群众的评价。坚持干部疫情防控表现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领导干部勇担当敢作为。及时发现总结基层模范事迹,从先进模范中推选“两代表一委员”,鼓励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全力奋战。
“30条措施”强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大抓基层基础工作成果,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指导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网格管理。强化对“无主管单位、无物业服务、无人防物防”的无主小区党建引领,建立完善“136”工作机制,实现“一有三包六到位”,即有小区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县(市、区)直单位联系包、街道(乡镇)班子成员负责包、社区“两委”成员集体包,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群众动员到位、疫情防控到位、治安管理到位、环境整治到位、生活保障到位。督促驻村第一书记队伍按要求到岗履职;持续开展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和“双报到双服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指导有关部门发出倡议书或通知,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作用。
“30条措施”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动员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广泛设置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同时注重在一线发展党员。及时下拨专项党费,确保用足用好,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工作。
“30条措施”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在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加强自身防护,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任务,合理安排工作。做好机关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外出返岗居家观察等防疫要求。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提高办公效能。
“30条措施”指出,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大人文关怀。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开辟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一手抓组工业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一线,为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