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 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
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为全面提升全市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更好地助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以提升政治能力为抓手,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
(一)打造绝对忠诚政治机关
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
2.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实际,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4.建立并落实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反向测评、政治言行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强化党员干部自我约束。
5.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6.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坚持“兰考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7.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8.用好“中共洛阳组”诞生地纪念馆、焦裕禄事迹展览馆等红色资源,每年在机关党员干部中至少开展1次实地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
9.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政治文化活动,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文化。持续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五)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
10.把政治能力建设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党建业务等学习培训,每年举办1期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轮训班。
11.加强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考验和历练,注重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应对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政治能力。在中青年干部培训中,组织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专题培训。
二、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为抓手,着力深化理论武装
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六)扎实开展党内学习教育
12.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全市机关党员干部“严转提”专题教育长效机制,着力严把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政治规矩,转作风、转职能、转服务,提素质、提形象、提能力。
13.深入开展“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克服自满、等靠、安逸“三种心态”,强化进取、拼抢、攻坚“三种精神”,激发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的积极性创造性。
14.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体会不少于2篇、到基层单位讲党课不少于1次。
15.党员干部坚持“每天学习1小时”“每周集中学习半天”,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平台开展学习,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打造新时代“三新”大讲堂、“文化党课”等学习品牌,办好系列辅导讲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
(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6.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融合。广泛开展全国、省、市等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
17.围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等活动,每年在市直机关评选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
(八)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8.强化部门党组(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问题。
19.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九)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0.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不断提高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三、以实施“基层党支部提质工程”为抓手,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和“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基层党支部提质工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
(十)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功能
21.根据机关党员人数变化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及时调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
22.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落实换届提醒督促制度,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十一)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3.建立分级分层联系指导制度,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分级分层联系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党的工作,党组(党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24.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
25.突出机关特点,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文化墙、党建宣传栏等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打造体现单位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
(十二)实施机关党支部建设“抓两头、带中间”专项行动
26.增加先进支部。建立健全党支部星级评定管理机制,加强“五星支部”建设,到2021年底,市直机关单位党支部“五星支部”比例不低于25%。选树一批机关党建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典型示范。
27.整顿后进支部。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集中整治活动,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机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动态清零。
28.提升中间支部。深入开展“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支部党建巡回观摩、年内实现全覆盖,选树正反典型,逐步规范细化支部建设标准,全方位提升支部建设水平。
(十三)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29.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实施党员积分动态管理,每季度公开1次积分情况,对当年评定不合格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处置;对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的,按照组织程序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处理。加强青年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分类管理。
30.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持续增强党员意识。
31.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做到生日有祝福、节日有慰问、困难有帮助。
四、以践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作风导向为抓手,着力转变机关作风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自觉践行“五转五带头”,持续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作风导向,推动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十四)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32.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近距离、面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认真落实“四不两直”要求,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33.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组织开展机关支部与城乡基层支部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坚持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双报到”制度。
34.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农村、企业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责任和“帮扶走访日”制度,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十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35.开展重大节日、重要节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每半年向市委报告1次贯彻执行情况。
36.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九条措施”要求,持续深化“六带头六整治”,增强基层减负获得感。
五、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着力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全方位管理,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发展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全市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十六)深入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
37.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规党纪集中教育。
38.建立健全纪律和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建好用好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持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39.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40.把“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作为机关党员干部每年春节的“必答题”,以好家风带民风、促政风、正党风。
(十七)深化预防和惩治腐败
41.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昏官、懒官、庸官、贪官“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42.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建立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岗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等开展内部巡察,强化监管措施。
4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整治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4.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河洛清风大讲堂”,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示警。
六、以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为抓手,着力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在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中走在前、作表率。
(十八)健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责任体系
45.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46.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为完成本部门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机关党支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建引领、抓好业务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两年在全市选树100名优秀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十九)打造“机关党建+”工作载体
47.打造“机关党建+副中心建设”工作载体。开展“服务副中心、建功新时代”活动,将党员领导干部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8.打造“机关党建+优化服务”工作载体。开展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时限“零拖延”、服务质量“零差错”“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49.打造“机关党建+项目建设”工作载体。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土地、资金、环保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重大项目工作专班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注重提升临时党支部组织力、执行力。扎实开展“联企入企惠企助企”活动,形成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50.打造“机关党建+环保攻坚”工作载体。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作表率、环保攻坚勇担当”活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女子环保百场宣讲活动、绿色家庭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环保志愿活动等,营造保护环境浓厚氛围。
(二十)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51.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部门党组(党委)要将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每年至少研究1次群团工作。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群团能为”,持续深化群团改革,创新机关群团工作方式,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十一)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
52.建立机关科级中层干部交流锻炼机制,每年通过跨部门、跨系统、上挂下派等途径交流一批科级中层干部,提升综合素质。
53.注重机关青年干部培养,坚持以老带新,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促进机关青年成长成才。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吃劲岗位、艰苦地区等经受锻炼。
七、以优化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激发机关党组织活力
坚持把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十二)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54.各级党委要把机关党建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指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开展1次督查检查,重要情况向市委报告;与巡察工作对接,推动被巡察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年向市委报告履责情况。建立并落实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健全“三直联”党建联系点制度。
(二十三)完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
55.建立机关党建分级述职评议制度,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向市委作党建工作述职,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直属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双述职”,接受评议考核;机关党支部书记每年向部门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双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56.每年对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情况进行系统评价,考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并反馈通报,对履责不到位的给予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二十四)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57.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需要,配齐配强政治过硬、素质较高的党务干部,各部门专职党务干部人数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的2%,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58.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党委)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领导干部配备,列席部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和有关会议。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部门班子成员担任,还应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根据实际情况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或副职领导干部配备。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部门,应设立纪检委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拟任人选应事先与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沟通,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出现空缺,一般应在6个月内补齐。
59.建立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工作连续满5年原则上应进行轮岗。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
(二十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保障
60.市财政局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加大保障力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组织党建经费按规定列入行政经费预算;重大活动或专项任务,安排专项经费,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或追加专项经费;将基层党委收缴党费的50%留给基层党委,用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机关党建活动。成立全市机关党建研究会,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加快实施市直机关党校建设,配齐配优师资力量,建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阵地。
各县(市、区)党委要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认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