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参考》(第8期)
【典型问题】
1.退伍后单位无党组织,组织关系应该转移到哪里?
我是一名预备党员,2021年9月份退伍。退伍后,因我不在家乡居住、工作,组织关系也未能落在家乡。2021年10月,我前往外地工作,到工作的城市后,单位没有党支部。请问,我的组织关系应该转移到哪里?
2.应届毕业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吗?
我是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还未转移组织关系。我现在刚开始工作,尚不稳定,可否把组织关系先转回户籍所在地?
3.出国留学期间,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学生出国留学,可以将其组织关系从学校转移到其他地方吗?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党务知识】
1.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退役军人党员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若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安置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2.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①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②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对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特别提醒】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高校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接的,由高校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第3版)》(党建读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