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政意识在潜移默化中生根发芽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作为“治未病”的重要举措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报2021年下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尤其要抓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过节。”昨日,偃师区、汝阳县分别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通报了上述情况。
日前,市纪委监委决定,2022年春节前,陆续在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住“廉关”,过好“年关”。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简称《操作办法》)的重要举措。《操作办法》把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作为“治未病”的重要举措,其中就包含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为我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每年向党员干部通报两次案件查办情况
“把加强监督预防、审查调查和激励担当作为工作宣传,目的是放大监督执纪执法的震慑效应、激励效应,更好地营造‘严’的氛围和干事创业氛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说。
在《操作办法》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方面,除了拓展宣传渠道外,还把通报案件查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于每年1月31日、7月31日前向党员干部集中通报案件查办情况,重点通报半年监督执纪执法主要情况和查处的留置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案件,以及诬告错告一起查、澄清正名、容错免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典型案例等。
上述负责人介绍,对县区的通报,对象为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县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市直单位的通报,对象为市直单位全体同志。“《操作办法》突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及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地方、单位和岗位的监督。”该负责人说。
把典型案例曝光作为“治未病”的一剂良药
2021年12月27日,市纪委通报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孟福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类似这样的通报,在我市已成常态。“典型是最直接、最直观的教材。如果说先进典型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那么反面典型就是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的警钟。所以,‘治未病’离不开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操作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在市属主流媒体上公开发布采取留置措施或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案件信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典型案件,视情形在重要时间节点前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该负责人表示,曝光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就是列举“病例”。列举“病例”,可以明示纪律,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要慎小慎微、慎始慎初,深刻树立警醒意识和“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思想自觉,实现“治已病、防未病”,真正达到教育人、保护人、挽救人的目的。
“典型案例曝光能让我们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自检自纠,打好‘预防针’。”西工区一名干部说,只有下大力“治未病”,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典型案例曝光无疑是一剂良药。
廉政文化沁人心,“未病”先防固根本
“在我们社区的‘清风瀍河厅’里,不仅有清廉格言,还有典型案例,能让大家在家门口接受廉政文化熏陶。”日前,瀍河区东关街道通巷社区党委书记孙国卿向记者介绍了这里的“清风瀍河厅”建设情况。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廉政思想,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弥足珍贵的资源。《操作办法》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公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县级廉政文化街、镇级廉政文化园、村级廉政文化墙建设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督促各地各单位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按照“一县一街一精品,一镇一园一主题、一村一墙一特色”的要求,打造县级廉政文化街16条、镇级廉政文化园84个、村级廉政文化墙1138面,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提供了阵地。此外,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强化网上廉政文化阵地打造,开设廉政文化教育专栏,建成廉政文化网上展馆20个。
“廉政文化润物无声,有很强的熏陶引领作用。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充分放大我市廉政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同时不断创新形式载体,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也为‘治未病’打下根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黄先锋 霍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