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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洛宁县:坚持“三个优先” 树立驻村干部激励“风向标”

来源:中共洛宁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洛宁县不断强化驻村干部激励措施,旗帜鲜明树立导向,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驻村干部投身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热情与活力。


一是在提拔调整中优先推荐使用出台了《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激励政策,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驻村第一书记队长队员,优先推荐和提拔重用。截止目前,共提拔重用25名优秀驻村干部,先后有两名优秀第一书记被提拔重用到乡镇主要领导岗位,2019年干部提拔调整中,提拔重用6名优秀驻村干部。


二是在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表彰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各类表彰中的名额,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优秀驻村干部。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15名“驻村干部标兵”和86名优秀驻村干部在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大会上进行了隆重表彰;15名“驻村干部标兵”被评为“洛宁县第四届道德模范”;3名驻村干部被授予“洛宁县五四青年奖章”称号。


三是在工资待遇上县财政优先保障对工资供给形式为差额供给或自收自支的驻村干部,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县财政按照现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保障其工资待遇。县财政先后对8名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的优秀驻村干部解决了工资待遇,2019年解决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