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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我市出台举措激励专家人才战“疫”

——加强政治吸纳、加大表彰力度、优先评聘职称、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子女入学享受照顾

来源: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2日


9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激励引导全市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领域专家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并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1 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吸纳


加大激励和表扬、表彰力度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教育引导广大专家人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同时,我市将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专家人才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注重从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现和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我市将加大激励和表扬、表彰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根据其事迹和贡献提请市委、市政府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者,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审、申请省级荣誉称号。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奖励。我市还将及时发现、总结、选树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2 实行职称评聘、岗位聘用优先政策


开辟相关优秀人才补充绿色通道


《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一线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我市将实行职称评聘、岗位聘用优先政策,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其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等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其中,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县处级表彰奖励者,可不受评聘计划限制,直接聘任或申报中级职称;受到厅局级表彰奖励者,可不受评聘计划限制,直接聘任或申报副高级职称;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聘任相应岗位条件者,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我市将开辟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优秀人才补充绿色通道,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紧急补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采取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简化程序、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待疫情过后补办。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临聘医护人员,可视工作实绩,直接转为人事代理人员。


3 严格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


子女入学享受一次优惠政策照顾


《通知》提出,我市将实行重点人才计划倾斜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符合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名医名护等市级专家、拔尖人才申报条件者,可享受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等激励政策;贡献特别突出者,我市将优先推荐参加“中原千人计划”、河南省优秀专家级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评选。


在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将根据有关政策,严格落实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一线专家人才、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并将为医疗专家人才在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为切实解除专家人才的后顾之忧,我市将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患病及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的专家人才,协调所在单位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其解决好老人子女照料、生活用品代购等实际困难。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优惠政策照顾。


《通知》要求,各地组织部门要发挥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作用,把党的强大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优势,凝聚起广大专家人才的强大力量,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报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苗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