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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黑龙江海林:出台出台党员教育管理20条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黑龙江海林出台党员教育管理20条 为从严治党“上弦加力”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海林市在党员教育管理上用真功、使长劲、求实效,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加强过程管理,制定了20条“硬杠杠”,逐项对标抓落实,为从严治党“上弦加力”。 

  一、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3个严格”。一是严把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严守纪律等方面严格审核,坚决防止把理想信念缺失、是非观念淡薄、有参教信教行为等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吸收到党内来。今年,通过层层严格把关,审查不合格人选5名。二是严格发展程序。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创新农村“三推一定两票决”发展党员模式,实行“备案制”“回避制”和“列席制”,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发现问题严肃追责。今年,对拟新发展的党员全部进行了“备案”,有8名镇村干部按照要求进行回避。三是严肃发展纪律。建立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记实内容包括“发展程序记实、培训考察记实、职责责任记实、发展材料记实”四个方面,每个过程由具体责任人签字认定,哪个环节将来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共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的3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规范党员组织管理。做到“5个规范”。一是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省内“无纸化”网上接转组织关系,制作了操作流程指南,建立提示、提醒制度,提高效率、方便党员。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关系接转主体责任,需要注意的事项,对每一个时间节点的要求。对转出的党组织关系,进行电话跟踪管理,确保转接成功。今年以来,共有141名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二是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对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微信群”,由所在地党组织指定一名联系人,定期传达支部动态、沟通联络感情、倾听生活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全市1687名流动党员全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是规范组织关系排查。结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日常缴纳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理顺隶属关系。对失联党员,启动“查找”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让每名失联党员都能及时回归组织管理。上半年,各党(工)委对1687名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全部纳入组织管理。四是规范出国(境)党员管理。对党员短期因私出国(境)、出国(境)长期定居和出境逾期(包括续假)未归者,以及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根据不同情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确保对出国(境)党员进行规范管理。目前,6名短期因私出国(境)党员均在市委组织部备案。五是规范党员档案清单。按有人事档案和无人事档案两种情形,进一步明确党员档案管理部门、职责,列出党员档案“内容清单”,建立档案内容存放、审核把关制度。对跨党委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及时转递党员档案材料。党员档案实行一人一册、编码管理,全部实现了规范化。

  三、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突出“3个重点”。一是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为重点,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党性锻炼、道德传统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今年举办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等主体培训班次,重点突出鲜明。二是突出健全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党校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开展“万名党员大轮训”,每年对党员轮训一遍。将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市级培训计划。利用冬、春农闲时间,举办农村党员技能培训班,确保党员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培训15期,6000余名党员参加培训。三是突出培训阵地建设。在全市成立8个“乡镇党校”和1个“两新组织党校”,建设乡镇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培训阵地。全省“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落户海林,成为域内外党员教育培训主阵地。打造了杨子荣烈士陵园、海林党史纪念馆、蔬菜和猴头菇产业基地等10个现场实训教学点。年初以来,省处级领导干部、牡丹江乡镇干部等10余期培训班到实训基地考察学习。

  四、严格党员组织生活。执行“3个建立”。一是建立开展(参加)党组织生活责任倒查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海林实际,提出了“五个固定日+四个板块”党组织生活模式,创新开展了“‘3+x’支部主题党日”,成立6个督导组,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的,严肃追究相关党(工)委书记和支部书记责任,对情节较轻的进行组织约谈、诫勉谈话,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督导检查19批次,覆盖支部540多个。二是建立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签到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党员学习记录簿及党员花名册“五簿一册”。党员每次参加党组织活动,要求主动签到确认,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547个支部均按要求公示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将党员缴纳党费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相结合。每月第一个周五为机关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每月15号为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和“两新”组织“党员活动日”,将缴纳党费作为一项规定动作。支部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对生活困难党员,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少缴或不缴,体现党组织关怀。党(工)委要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市委组织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初以来,已对安监局、环保局等40余家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党员作用发挥。做实“3个强化”。一是强化载体平台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与“驻区共建”相结合,开展党员“亮身份、做好事、比奉献”活动,鼓励参与换季清扫、帮忙代办等志愿服务,定期开展窗口单位“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在农村党员中,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扎实推进“党员+村民代表”服务群众模式,构建党员服务群众“朋友圈”。在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员中,结合推进城市“党建共同体”建设,常态化开展15号“党员服务大集”,打造社区“党建为民”示范小区,发动无职社区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参与为民服务、弘扬社会正能量。二是强化党员“先锋考评”。充分利用“雪城先锋”党建云平台系统积分功能,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学习培训、交纳党费、服务群众等情况录入云平台,形成党员积分,每季公示一次,年末按照日常积分占60%、民主评议占40%的比例,核定党员“先锋指数”,作为党员先优评选、表彰依据。三是强化选树先进典型。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各领域、各战线党员先进典型。在电视台开设《党组织和你在一起》专栏,播出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典型48集,在“林海映山红”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六、健全党员关爱机制。抓好“3个落实”。一是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心谈话事前提醒、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作用,对谈心谈话的人员、范围、次数进行量化,明确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弄清问题原因、谈出措施建议,达到谈心谈话目的。今年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率达到70%以上。二是落实党内慰问探访制度。分类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动态掌握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在“七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建立定期走访党员制度,做到党员患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工作出现变动“五个必访”,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七一”期间,市级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80余人,帮助解决实际难题18件。三是落实党内结对帮扶制度。认真开展党组织结帮扶活动,做好长期患病、生活困难、年老体弱、建国前入党老党员以及党龄在40年以上且没有享受离退休金和生活补贴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措施,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将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帮扶效果等内容及时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帮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全市共建立结对帮扶“对子”50余个,切实提高帮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