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创新实施“镇选村培” 农村发展党员将迎来新变化
河南省洛阳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镇选村培”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强化乡镇党委在党员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
洛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创新实施“镇选村培”农村党员发展模式,优化农村党员发展结构和质量。“镇选村培”发展党员是指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发展党员培养人选,由村党组织按照程序进行重点培养、乡镇党委全程指导和把关,形成党委主导、上下联动、共同培养的工作机制。
根据“镇选村培”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统筹谋划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排查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培养人选,把村里的致富能手、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产业工人,尤其是对35岁以下青年致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作为培养人选。
同时,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指导村党组织在开展“双推双评”的基础上,会同包村党员干部、第一书记等商议确定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分类开展跟踪培养。对于特别优秀,符合当地急需特殊人才的培养对象,乡镇党委还要指定包村党员干部或其他乡镇党员干部进行重点联络培养。对于主动为家乡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培养对象,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在发展党员程序上,《意见》明确,党员发展的关键环节要由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会同包村党员干部、第一书记等人员严格把关,组织委员和组织员要指导村党组织做好人选政治审查,包村党员干部、组织员和第一书记要列席确定培养对象、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发展大会等会议,对关键环节进行把关。
此外,洛阳还进一步明确,县(区)党委要落实好领导责任,每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工作,分析研判党员发展情况,将党员发展纳入乡镇党委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村居巡察工作范围。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每半年要对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
“洛阳将确保每个村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各乡镇每年发展35岁以下党员数量占发展党员的50%以上。”洛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镇选村培”是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的创新,将有效破解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发展人选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个别县乡镇党委对发展党员不够重视等问题。实施该工作机制后,将会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