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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关于推进清廉洛阳建设的工作方案

来源: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中共洛阳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洛阳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推进清廉洛阳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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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现就推进清廉洛阳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的主基调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治已病治未病相统一、把治未病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塑造、清朗社会构建四大工程,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显著提高,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逐步实现清廉洛阳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健全成熟,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清廉成为洛阳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1. 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高质量组织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完善领学导读、研讨交流、干部自学相结合学习机制,广泛开展巡听旁听活动,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实施思想引领培训计划,发挥各级党校大熔炉作用,开设党性教育教学单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 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实行监督工作责任制,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等省委重要部署,聚焦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市委重点工作,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

3. 实施政治生态优化行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指定管辖监督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洛阳廉洁元素,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4. 实施惠民固本强基行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所有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行动。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领域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社会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推进清廉政府提质工程

5. 实施监督促治提升行动。持续健全优化权力配置、促进权力公开、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大数据动态监测和智慧监控等机制,创新开展智慧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6. 实施权力运行阳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衔接联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聚焦行政权力运行突出问题,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地方立法,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7. 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推动提升政府效能。提升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和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8. 实施新型政商关系涵养行动。监督落实九要九不得正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全流程企业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动政商良性沟通。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每人必联、每月必访、每事必督、每会必评、每案必改制度,完善涉及政商交往、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受理、移送和督办机制,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反对贿赂·亲清政商教育活动,加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

(三)推进清正干部塑造工程

9. 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育苗行动。持续推进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深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六个一百实施计划,促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拓展视野、主动作为、增长本领。做深做细年轻干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分级建立年轻干部数据库、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数据库,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10. 实施能力作风强筋壮骨行动。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五年计划。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等,大力选树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实施《洛阳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等举措,强化问责统筹,实施考验性问责,坚持诬告错告一起查,做好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1. 实施严管严治驱虫防病行动。落实落细监督预防治未病各项举措,最大限度防止干部犯错误。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控,突出对高廉政风险等级地方、单位和岗位的监督预防。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推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严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开展以案促改。

(四)推进清朗社会构建工程

12. 实施清廉机关创建行动。开展铸忠诚、守纪律、勇担当、强执行专项行动,选树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模范机关,发挥各级机关在清廉洛阳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监督执纪明察暗访,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3. 实施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健全完善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的国资综合监督体系。用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系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选树一批企业家典范,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公布力度,坚决治理商业贿赂。

14. 实施清廉学校创建行动。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评价体系。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从严查处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惩治违规招生、后勤基建、校办企业、招标采购、招生招聘、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腐败问题。

15. 实施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建立完善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制度,构建院风清朗的管理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收红包、吃回扣、欺诈骗保、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及用药专项治理,推动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勇担当的行业新风尚。

16. 实施清廉村(社区)创建行动。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党务居务公开明白纸,深化五微并治(严惩微腐败、开设微课堂、管好微权力、健全微制度、营造微生态),推广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制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村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

17. 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会组织财产资产转移、重大活动开展等重要事项,实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调研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督导引导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18. 实施清廉家庭创建行动。持续深化廉洁家风建设,推动以案促改进家庭,教育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防范涉外行为风险。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红色家风传承、讲好家风故事,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特色家风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相关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政治责任,把清廉洛阳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制定各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工作专班定期向市委报告清廉洛阳建设情况;各县区党(工)委、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动清廉洛阳建设与地方、部门、行业、领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清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清廉建设示范点,以一地一域的清廉创建为全市的清廉建设提供方法路径。统筹用好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宣传清廉洛阳建设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评。把清廉洛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洛阳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清廉洛阳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科学制定评估办法,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清廉洛阳建设情况作为巡察、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落实;对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清廉洛阳共建共创共享。

编辑:朱俊伟  程海军    审核: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