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警示教育 深化家风建设
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制发案例汇编和视频、开展廉洁家访活动……推进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和廉洁家风建设,是监督预防“治未病”的有效措施,《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简称《操作办法》)对此予以了进一步明确。如今,做实警示教育,深化家风建设,在我市已经成为常态,监督预防“治未病”正在走深走实。
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诬告错告党员干部典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违法案件……《操作办法》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印发通报以上六类市本级查处的案件,将此作为推进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
日前,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市直某单位召开的2022年春节期间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上,对通报的案件进行了解读。“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所有的留置案件都有个性化问题,所有的违纪案件都与满不在乎有关,所有受处理的人员无不悔恨交加,所有侥幸和‘聪明’都没有得逞。”该负责人用四个“所有”提醒大家看清发展趋势、树牢正确理念、培养良好风气,做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这些典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震撼更强烈,作用更直接。”西工区一名干部说,开展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能够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反躬自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
把“廉政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郭某某到庭。”去年6月16日下午,在偃师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在旁听席上,有50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党员干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把‘廉政课堂’搬进了庭审现场。”现场参加旁听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沉浸式”警示教育,效果很好。
《操作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接法院、监狱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到监狱服刑现场、法院庭审现场等场所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廉政风险一级、二级地方单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及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岗位科级干部,原则上每年至少接受2次“沉浸式”警示教育。
“看着昔日的领导站在被告席上,我的心中感慨万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时刻提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一名干部说。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有一种身临其境的“代入感”,非常具有针对性和震慑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操作办法》有关要求,把“沉浸式”警示教育做深做实,为“治未病”提供支撑。
推动廉洁家风建设常态化
去年12月25日,洛龙区召开以案促改进家庭警示教育大会,该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携家属共46人一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洁家风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对管好配偶子女、建设廉洁家风进行了承诺。
“清廉是党员干部最好的‘护身符’。建设良好家风,留一生廉洁给自己,送一份幸福给家人。”参加教育大会的一名干部说。
《操作办法》要求,推动廉洁家风建设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推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属签字、聘请家属担任“廉洁家风监督员”等措施落实,每季度抽查廉洁家风建设情况。同时,督促地方单位党委(党组)每年12月31日前组织1次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家访,在每年的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讲家史、传家训、正家风、严家规”主题活动。对家风不正、家庭主要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提出暂缓提拔重用建议。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党组)对2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洁家访,聘请“廉洁家风监督员”1.8万余人。此外,我市已建成、提升家风家训馆458个,去年以来共有9.2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带着家人到家风馆报到”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家风建设氛围。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