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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在涧西区等5个城市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来源: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3日

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传染性、隐匿性强,症状不明显,容易多点散发或集中暴发,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完善我市各项应急准备,提升平急转换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涧西区等5个城市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258:00—15:00

二、采样对象

涧西区(含原高新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含原龙门园区、原伊滨区佃庄镇)等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325日(周五)8:00—15:00,采样区域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性场所一律停业,所有公共交通停运。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寄宿制学校325日放假调休,327日(周日)上班(上学)。

(二)325日,除自319日起全市已关闭的网吧、KTV、游艺娱乐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继续关闭外,其余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一天。

(三)322—26日,全市停止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四)3258时前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或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同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500150

老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250115

西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892679

瀍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950728

涧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4823613

洛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553889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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