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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2015年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决算公开

来源: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2、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和市直机关干部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以及县(市)区科级干部和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3、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4、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5、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组工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6、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订人才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市优秀专家,推荐省管优秀专家工作;负责选派、配备科技副县(市)区长工作,并对选配科技副乡(镇)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群众团体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指导、协调工作。对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和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8、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以及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9、负责全市目标考评和市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效性考评的组织、协调、督办、奖惩工作,负责全市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市委组织部机关内设14个职能科室和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个行政机构,以及洛阳市专家服务中心、组织史资料编辑室、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洛阳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职工76人,离退休人员23人。
    二、部门2015年度决算表格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均见附件。其中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因此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部门2015年度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是收入总计2160.6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德艺双馨”文艺家、洛阳市名医名护年度津贴及洛阳市优秀领军人才年度津贴等经费;以及工资结构改变,人员工资上涨。
    二是支出总计21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为921.23万元,占41.9%;项目支出决算为1277.29万元,占58.1%。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759.36万元,与去年相比降低了280.84万元,降低了13.77%。主要原因是2014年会计决算将教育及节能环保支出全部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此两项工作的资金单列,在下面二、五项经费中表现。
    2、教育支出决算159.09万元,去年这方面费用没有单列,并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主要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费、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费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159.33万元,比去年增加15.36万元,增加10.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57.59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增加了4%。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造成医保补助基数的增长。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决算1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决算53.15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加了3.9%,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造成公积金的增长。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市委组织部收入预算1854.9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为1856.96万元。年终决算支出为2198.52万元。追加经费341.56万元,主要项目包括:
    一是按照《2014—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2015年对我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培训。二是按照“三严三实”主题活动要求,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专题教育。三是实施“河洛英才计划”和按照网络报名、笔试、面试及考察等阶段面向高校招录优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4.02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单位),比上年降低38.04万元,降低37.2%。
    一是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6.84万元,比上年降低29.51万元,降低3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当年17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是公务接待费决算7.17万元,比上年降低8.54万元,降低54.3%,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接待41批次、36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组织部门来洛调研、干部考察、年终考核,高层次人才来洛洽谈接待费用等支出。
较之往年,2015年度“三公”经费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同时配合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出行。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9万元,比2014年增加6.85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需要增加的日常印刷和耗材的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0万元。
    (六)国有资产的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2015〕5号)要求,依据市委组织部项目经费支出实际,根据《洛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我部门于2016年7月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预算部门事后评价办法,对洛阳市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经费项目、洛阳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项目、洛阳市优秀专家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
根据评价报告,本部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规划。资金分配方面,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的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项目产出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申报时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成本也实行了严格的控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长远的可持续影响。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类)其他商业服务等(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10、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公开表格1.xls

          公开表格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