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制定的请示报告制度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中指出,鉴于“目前的形势,要求我党用最大的努力克服这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手里,使战争由游击战争的形式过渡到正规战争的形式”。中国共产党基于此,系统地制定了涉及党内军内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其中的请示报告制度更是当时从严治党的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
1948年1月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其主要目的是让党中央对各地的情况全面了解并积极指导各地的工作。
随后,2月25日党中央在《关于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的指示》中强调了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请示报告制度这一重要的工作方法在城市工作中的运用,确保了城市工作的顺利展开。
3月25日,党中央下发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这是党中央以从严治党为基点,对“领导方针和领导方法两方面认真地进行”研究,对请示报告制度这一工作方法的改进。此外,指示新增了三项制度,包括更加详细地规定了需要报告的内容和方式,促使中央更加详尽地掌握地方的政策及其实行情况,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从严治党,树立党中央的权威。这份指示进一步完善了请示报告制度这一重要的工作方法。
6月5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中指出:“为了严格统一党的宣传,在宣传部门中消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无政府状态或无纪律状态,特规定宣传工作中的请示与报告制度”。
6月25日,党中央发布《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应向中央报告的事项》,更加详实地阐明了请示和报告所涉及的方面。
7月26日,党中央又发出《关于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务必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并对于未认真履行该制度的部门必须说明缘由。
9月8日至1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又称中共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九月会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主要是为了消灭无纪律无政府状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最后在“九月会议”上为了彻底消除全党的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明确规定了中央的决定权以及哪些方面要请示“报告中央备审”,至此,请示报告制度正式建立。
(摘自2018年第9期《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原标题为《重要的工作方法:西柏坡时期的请示报告制度及当代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