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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让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来源: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印发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主动做学习贯彻《条例》的实践者、推动者、监督者。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学懂弄通《条例》,真正做到行有所止、遵规守纪。”连日来,宜阳县纪委监委组织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讲台,结合典型案例,逐章、逐条、逐款对照《条例》主要内容,推动全员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以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学的方式,重点围绕“增、改、删”部分内容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增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汝阳县纪委监委利用“纪法讲堂”,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逐条逐项进行讲解,确保在事实认定、条文运用上做到有效衔接,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精准执纪。孟津区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纳入“清风学堂”必修课及应知应会测试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廉,推进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涧西区纪委监委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容易违纪情形,以“流动课堂”形式宣讲《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洛龙区纪委监委坚持集中学习与案例警示相结合,利用全区党纪警示教育大会解析《条例》、通报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送上内容丰富的党规党纪教育课,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新安县纪委监委以《条例》为纲,着力解决监督执纪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通过集中开展监督执纪办案实战实训和监察官轮训,强化以案代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执纪执法质效。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洛宁县纪委监委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采取列席会议、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推动“关键少数”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驻在单位及时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自觉把贯彻落实情况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条例》与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深入掌握《条例》的修订背景、现实意义,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经常抓、反复抓,严标准、严执行,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审核:杜国胜 编辑:程海军 朱俊伟